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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協助方案(EAP)專區 / 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個別諮商輔導服務
以個別諮商或個別輔導方式,透過對話,協助教師自我覺察與統整,以解決教師心理困擾,增進教師心理健康。
一、服務對象: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,代理教師以其代理期間為限;校長及專業輔導人 員亦得申請。
教師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,受命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之處置,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辦理,教師支持中心不提供支持服務。
二、服務期間: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。每人每年提供至多6次諮商,每次諮商時間為50分鐘,由教支中心合作心理師執行服務,場地為該心理師之服務機構。
三、申請方式:教師直接向教支中心申請,自官網下載並填寫申請表寄至tcare_co@ntnu.edu.tw;或可致電諮詢專線(02-2321-1785)。申請表與服務資訊網址:https://tcare.notion.site/counseling。
四、受理方式:教支中心於收件後一週內進行受理,並使用信件聯繫申請者,洽談諮商安排等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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